要真正分析明白,就要区别两种理:一种是形构之理。
汉代以后,由于汉武帝的罢黜百家,表章六经,遂使经学占据了中国文化的统率地位《中庸》,郑君以为子思述祖德而作,其文云: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
自是五帝、三王,《诗》、《书》所载盛德大功,皆由此起。《论语》之所谓学,所谓仁,所谓胜残去杀,所谓教民即戎,《孟子》之所谓性善,所谓推恩足以保四海,所谓仁者无敌,皆此道也。《礼》者,爱敬之极则也。孔子作《春秋》,诛大逆而遏杀机,作《孝经》,明大顺以保生理。曹氏云诸礼因严教敬、因亲教爱,与《孝经》之旨融合无间,实是以《孝经》之爱、敬,为礼乐之教化奠定坚实的情感基础。
及纣之身,天下大乱,诸侯不朝。而圣人如伏羲,正是由此而教人向善。周以前封建,汉以后郡县,制度不同,而爱敬必治,恶慢必乱,则一也。
[20]《孝经郑氏注笺释》云:合之黄氏、阮氏之言,六经大义同条其贯,圣学王道粲然分明。又曰:是子也,继文王之体,守文王之法度。[34]曹元弼,《孝经郑氏注笺释》。谓先儒异义、各有依据者,择其较长一说主之,不必再考,免耗日力。
知人之相生,必由于相爱相敬,而相爱相敬之端,出于爱亲敬亲。而在父子一伦中,亲、严之情,同样是天生的自然情感。
六字取《中庸》注义补。圣人之创制人伦之法,并非根据一己之心意而加于人之上,圣人本身合于天地,并无一己之心意,是故圣人乃通乎生民之本而顺行之。《论语》之所谓学,所谓仁,所谓胜残去杀,所谓教民即戎,《孟子》之所谓性善,所谓推恩足以保四海,所谓仁者无敌,皆此道也。《圣治章》云: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
有人伦则家有家教,国有国政,于是乎有盛德大业。而黄、阮之书,曹氏屡称之,如《述学》云:明黄氏道周有《孝经集传》。盖以人伦而论,父子、夫妇、君臣为其大纲,人伦抽象而可以至其道,具体而可以论其制,自小言之关乎一身一家,自大言之遍及国家天下,追前而可以追溯文明之源头,开后而可以救文明于既坠。使天下之人无不爱吾亲、敬吾亲,确然见因性立教之可以化民也,推其至孝之德,卓然先行博爱敬让之道,而天下之人翕然戴之,以为君师。
天地之官,亦纪于近,命以民事,其时官名盖曰稷、司徒。[16]曹元弼,《孝经郑氏注笺释》。
《礼》者,爱敬之极则也。《述孝》一篇,为曹氏《孝经》之学的大纲。
治始于伏羲,而成于尧,禹平水土,稷降播种,契教人伦,而爱敬生养之能事毕。[16] 《释文》原文惟存禹,三王最先者,至德,孝悌也。曹氏曾说:《孝经》古训多亡,百家是非杂糅,其能开示蕴奥,提挈纲维,于天道至教、圣人至德洞彻其本原者,莫如汉郑君,及明黄氏道周、国朝阮氏元。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13] 观此七法,其旨不在深研经学,发明大义,而在提纲挈领,入乎人心,正像曹元弼所理解的,用此七法编成一经之学,教于学堂,使学生人人有经义数千条在心,则终身可无离经叛道之患。曹氏这种补注方式,使其笺释《孝经》经文之自由度更大。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章太炎则从章学诚六经皆史之经史观出发,夷经为史,并以史观经,将经学重建为文明史的源头。
郑玄注曰:六德,谓知、仁、圣、义、忠、和。[6]实为元行冲疏,详见陈鸿森,《唐玄宗〈孝经序〉举六家之异同释疑》,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2003年3月版,以及笔者《〈孝经注疏〉考实》。
可以说,解释《孝经》大义,贯穿曹氏一生。[46] 通过曹元弼的清晰的描述,可以看出,曹氏对郑君故作《孝经》以总会之一语的理解,是站在圣人立法的角度来看的。
圣人立此爱敬,可以推至亲亲尊尊,曹元弼说: 上古圣人有生人之大仁,知性之大知。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盖亲则必严,有眷恋依慕之诚,自有慎重畏服之意。约之以《礼》,达之以《春秋》,合之以《论语》,考之以《易》、《诗》、《书》。
盖刊落《治要》所存郑注,邢疏、《释文》所录,不过郑注全轶之一半前后。《书》者,爱敬之事也。
《原道》中说: 圣人求所以聚之之道,而得之爱敬,求所以教之爱敬之道,而得之人伦。有人伦则有是非利害,于是乎有吉凶悔吝,消息有否泰剥复,有君子小人。
[29]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十三经注疏》第三册,第160页,台北艺文印书馆2007年。四、余论 《论语·学而》载有子云: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弟是仁的根本,而按照曹元弼的思想,孝弟集中表达于《孝经》之中,而仁则为百王共同的治法,六经正是百王共同治法的记载。
第二是在疏的内容上,皮疏云郑所据《孝经》本今文,其注一用今文家说。文中多处爱、敬并称,如《天子章》云: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而且,《孝经六艺大道录》部分内容,如《述孝》见于《复礼堂文集》,《孝经》脉络次第第四见于《孝经学》。二,削《群书治要》伪文,清代早期辑佚郑注,如臧庸之《孝经郑氏解辑本》,主要依据是《孝经注疏》中的邢昺疏,[6] 及至《治要》东来,其中有《孝经》及郑注断章,使郑玄《孝经注》辑佚为之一新,而其代表作,则是严可均所集《孝经郑注》。
但是,郑玄在注经之中,并没有强调孔子相对于历代圣王的特殊性,甚至可以说,在郑玄所构建的经学系统中,群经作为一个系统,最大程度弥合了经义之别,达至同条共贯,而其内部则有了不同时代的圣王之法。曹氏云诸礼因严教敬、因亲教爱,与《孝经》之旨融合无间,实是以《孝经》之爱、敬,为礼乐之教化奠定坚实的情感基础。
故尧、舜之道,孝弟而已。文王之法无求而求,故讥之也。
不揆梼昧,放朱子注《四书》之法,集高密郑子以下百家之注并自著之书,融合为一辞,名曰《孝经集注》,务使教者易讲,学者易明,非敢窃比紫阳,聊备家塾课读而已。可以说,正是因为曹元弼对经学的理解,抓住了人伦这一核心概念,才可能忽略郑玄经学体系中把经学视为历代各不相同的圣人之法的问题,而又在郑玄的经学体系基础上重建其经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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